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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科大夫看儿科患者是非法行医?

更新时间:2018-08-27     点击次数:1912次     来源:

8月25日,全国统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正式打响。只有通过这次考试的医学生,此后才有行医资格,也才有资格去拿“医师执业证书”。很多人容易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搞混,两者有何区别?

医师资格证书VS医师执业证书  

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也叫“医师资格证”,即下图的红本本。该证书由全国统一发放,全国有效,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资格和医学能力,且如果没有违规行医问题,证书永久有效。

那“医师执业证书”又是什么呢?它属于地方性质的行医资格证书,由当地卫生局发放,即下图的绿本本。该证书允许持证人在指定的医院行医,并规定了行医范围,一旦持证人在行医过程出现违规问题,即被吊销执业证书。如果持证人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也要重新获取该证书。



原卫生部和中医药局2001年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

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个别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既然国家有明确规定,那么如果一位内科医师做阑尾切除手术,牙科医师对妇科疾病进行诊断等都属于非法行医。严格来说,只有获得儿科资质的医生才有权诊治儿科患者。


但实际上,在很多医院外科、内分泌科等多个成人科室中也有诸多儿科患者。那这些医生诊治儿科患者越界了吗?医生该如何把握行医边界?医院又该怎么做?在2018年第三届中国社会办医与医院管理高峰论坛“圈子夜话”——医务处处长专场:医疗质量与安全新功略中,以下几位专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关人员表示:资格证和执业证是两个证,从执业范围上讲,不属于本科室的小儿患者由本科室大夫诊治属“非法执业”。应该列出具体哪些情况,例如急诊,无论执业范围是什么,只要经过培训都可以。另外,很多专科需要考虑专业的特点和能力,比如遗传性疾病,从小就有,而且到成人后有成人的表现。如果硬性规定16岁以下患者必须看儿科,患者家属也会投诉,而且不是所有的医院都有儿科或者相应的专科。所以必须列出具体情况,哪些情况下成人科大夫可以看儿科患者,而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看。

重管机构,轻管人  

对此,有医务工作者认为国家应该重管机构,轻管人。整个医学教育是通科教育,医师后期执业后再划分、再深入培训。如果医生换单位,换领域,经过一定的培训和医学教育基础是可以的。但是医生到底能干什么,应该由医院自己定,充分发挥医院的主动性,让医院担责,把医生解放,而不是通过法律、行政等限制医生的执业范围。

不能搞一刀切,循序渐进,慢慢发展  

还有人表示不能搞一刀切,例如自己是搞内分泌的,时常遇到遗传性代谢病患者,需要终身治疗。如果一刀切,16岁以上归成人内分泌科治,16岁以下归儿科治,那就不利于患者的治疗,也不利于医生对患者病情的了解。以内分泌科为例,内分泌患者都可以收到内分泌科,可以和儿科共管。因为儿科的能力不足,对内分泌疾病的诊断有欠缺。如果是肾病,可以和肾内科合作。

只是医院要加强准入后续的培训、管理,避免乱象。现阶段如若严格划出一条界限,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严格执行,那么很多医疗机构都得关门。所以规范化需要循序渐进,需要时间。还有医务工作者认为,现在的医师执业是纵向按照专业划分,这样划分不科学,应该横向按照层级划分。例如,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后,可以从事内科、儿科等多种基础科室,但拿到手术资质后,就可以从事外科,如此横向一层一层去拿证可能更科学一些。

2018年4月18日,国家卫健委出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已明确规定急救、急诊不受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限制。医师资格证是必须要拿的,这是依法执业的红线。“让靠谱的医生做靠谱的事儿”,不管做什么,都要符合医疗质量管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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