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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重构、完善,养老设施建设应用心营造

更新时间:2018-08-24     点击次数:1697次     来源:

随着国内养老建筑的热潮,各类养老建筑项目层出不穷,那么关于养老建筑到底应如何设计呢?



1、养老设施类型应合理分类

养老设施是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综合性服务的建筑。结合我国面临的现状,中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规模大、增长快、高龄化、地区差异大和“未富先老”的特征,养老资源不够丰富,养老设施的总量不够,而且分布也不均匀。由于老年人经济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有很大的差异,导致老年人对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因此养老设施类型分类也较为多样化。

由于各规范编制单位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养老设施的概念和分类体系在现行各种规范中的表述名称繁杂、类型各异,大致有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护理院等名称。而这些养老设施职能类同,接待对象和服务内容大同小异,且没有针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状况和护理特点进行细分,不仅给运营和管理带来极大不便,也极大地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国内养老设施的规划设计没有明确的分类与设置标准,设施类型没有建立在护理保险的基础上,未充分考虑不同老化程度(自立期、介助期、介护期)老年人的差异性需求;缺乏对规划设计的指导性。因此,需要结合护理保险,对中国的养老设施建筑进行分类与分级。

总而言之,新型养老设施的类型体系应以“适应老化”为基本理念,其目的在于更精准地应对老年人的需求,满足老年人身心老化过程中不断变化的需求,从而提高设施内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2、重构养老设施建筑设计

老年人有着各自不同的身体状况、生活行为模式、照料需求以及空间需求。因此,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既要考虑适宜老年人的整体需求,又要适应不同老年人的个体需求,提供差异性的空间居住条件和照料服务。而老年人的自理能力的程度决定着老年人居住条件的私密和支持程度,以及向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的方式和程度。理想、合理的养老设施建筑设计应该以老年人的健康程度为出发点:自立期的老年人应置于一般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中,提供较为私密的居室空间、足够充分的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以及丰富多样的设施活动安排和适当的家务协助服务;对于介助期的老年人应提供较为私密的居室空间、促进交往的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以及有助于身心机能康复的设施活动安排和完备的家务协助,适当的个人照料服务,以促进其对恢复健康的强烈诉求;对于介护期的老年人应提供充分便于照料服务的居室空间、可达性好的单元公共空间,以及完善的个人照料、护理照料和适当的医疗照料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针对于我国目前养老设施现状,需要对现有单一的养老设施类型进行重新定位,构建新型的养老设施居住体系,提供差异性的空间居住条件和照料服务,实现满足不同自理程度老年人的差异性需求。

3、完善养老设施的相关制度

我国机构养老一般不接收失能失智、喘息服务、康复治疗的老人,而这些才是真正需要照料护理的人。因此,需要设立入住老人的意外责任保险,让管理方卸掉顾虑,让真正需要照护的老人获得理想的养老服务。不仅如此,我国养老设施的法规还有待完善,仅从建筑设计的角度对功能配置、面积、设备等问题进行了技术规定,但没有涉及服务对象、职员配置、承办主体及付费方式等社会因素,没有提出与居家生活环境相似的单元型空间结构的设计规范,没有针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配置功能设施。

面对中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现象,在国内养老设施还不够完善的今天,我们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或学习借鉴或独辟创新,但是请记住一点,养老设施建筑设计应始终以老年人为中心,用心经营,便可以设计出真正的适老化建筑,从而实现“积极老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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